1. 首页 > 地方史志 > 长治市 > 平顺县
平顺县人民委员会通知(55)县工商字第27号:关于农民自留油料加工及以料换油等有关问题的规定
  • 平顺县人民委员会通知(55)县工商字第27号:关于农民自留油料加工及以料换油等有关问题的规定

平顺县人民委员会通知(55)县工商字第27号:关于农民自留油料加工及以料换油等有关问题的规定

平顺县人民委员会通知(55)县工商字第27号:关于农民自留油料加工及以料换油等有关问题的规定

  • 书名:平顺县人民委员会通知(55)县工商字第27号:关于农民自留油料加工及以料换油等有关问题的规定
  • 出版社:平顺县人民委员会
  • 出版时间:1955年12月第一版
  • 印刷时间:1955年12月第一次印刷
  • 开本:16开
  • 装订:平装
  • 页数:2
  • 书架:平55-2
18636551789
18636551789
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,点击进入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