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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顺县财政局关于豆油、花生油减按8%征收工商统一税的通知(59)财税字第13号
  • 平顺县财政局关于豆油、花生油减按8%征收工商统一税的通知(59)财税字第13号

平顺县财政局关于豆油、花生油减按8%征收工商统一税的通知(59)财税字第13号

平顺县财政局关于豆油、花生油减按8%征收工商统一税的通知(59)财税字第13号

  • 书名:平顺县财政局关于豆油、花生油减按8%征收工商统一税的通知(59)财税字第13号
  • 出版社:平顺县财政局
  • 出版时间:1959年11月第一版
  • 印刷时间:1959年11月第一次印刷
  • 开本:16开
  • 装订:平装
  • 页数:1
  • 书架:平59-1
186365517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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