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首页 > 地方史志 > 长治市 > 平顺县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民优字第8号:为保证烈军属受代耕工土地达到全面增产实现,全县拨发代耕补助两亿元
  • 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民优字第8号:为保证烈军属受代耕工土地达到全面增产实现,全县拨发代耕补助两亿元
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民优字第8号:为保证烈军属受代耕工土地达到全面增产实现,全县拨发代耕补助两亿元
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民优字第8号:为保证烈军属受代耕工土地达到全面增产实现,全县拨发代耕补助两亿元

  • 书名: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民优字第8号:为保证烈军属受代耕工土地达到全面增产实现,全县拨发代耕补助两亿元
  • 作者:县长:赵寿延 副县长:郝保兴、史书琴
  • 出版社:平顺县人民政府
  • 出版时间:1954年6月第一版
  • 印刷时间:1954年6月第一次印刷
  • 开本:16开
  • 装订:平装
  • 页数:2
  • 书架:平54-1
18636551789
18636551789
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,点击进入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