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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顺县人民政府指示(54)民社字第5号:关于取消区级行政机构后,如何办理婚姻登记工作
  • 平顺县人民政府指示(54)民社字第5号:关于取消区级行政机构后,如何办理婚姻登记工作

平顺县人民政府指示(54)民社字第5号:关于取消区级行政机构后,如何办理婚姻登记工作

平顺县人民政府指示(54)民社字第5号:关于取消区级行政机构后,如何办理婚姻登记工作

  • 书名:平顺县人民政府指示(54)民社字第5号:关于取消区级行政机构后,如何办理婚姻登记工作
  • 作者:县长:赵寿延 副县长:郝保兴、史书琴
  • 出版社:平顺县人民政府
  • 出版时间:1954年9月第一版
  • 印刷时间:1954年9月第一次印刷
  • 开本:16开
  • 装订:平装
  • 页数:4
  • 书架:平54-1
186365517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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