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首页 > 地方史志 > 长治市 > 平顺县
平顺县人民委员会通知(55)民财字第1号:为拨发一二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残废金
  • 平顺县人民委员会通知(55)民财字第1号:为拨发一二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残废金

平顺县人民委员会通知(55)民财字第1号:为拨发一二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残废金


  • 书名:平顺县人民委员会通知(55)民财字第1号:为拨发一二等革命残废军人抚恤残废金
  • 出版社:平顺县人民委员会
  • 出版时间:1955年7月第一版
  • 印刷时间:1955年7月第一次印刷
  • 开本:16开
  • 装订:平装
  • 页数:1
  • 书架:平55-1
18636551789
18636551789
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,点击进入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