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顺县人民政府指示(54)卫防字第1号:为结合增产积肥迅速抓紧时期发动一次春节大扫除由
平顺县人民法院通知 (19540518)民法字第1号:为召开调解主任及乡秘书会议由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 (54)民政字第1号:决定二月八号召开二届六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 (53)民政字第3号:核准改变地富成分由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民优字第7号:为拨发一九五四年上半年贫苦烈士军人家属定期补助款由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民优字第6号:关于清明节给革命烈士扫墓的通知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民优字第6号:为停止薪金制革命工作人员家属物质优待由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民优字第5号:为拨发特一二等残废军人抚恤残废金由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民优字第4号:评选优抚模范于三月二十八来县开会由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民优字第2号:召开全县各乡村副乡长和民政主任会议由
平顺县人民政府指示(54)民优字第1号:关于开展春节年关拥军优属补充指示由
平顺县人民政府指示(54)教社文字第46号:关于开展春节文娱活动,向农民宣传总路线的指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