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工商字第36号:加强苇席、苇卜的市场管理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工商字第37号:为颁发售布收证、凭证补货手续及购布证处理办法,希遵照执行
平顺县人民政府紧急通知(54)工商字第39号:为更正霜后黄棉价格由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工商字第40号:大力收购苍耳籽及检查椿树籽收购情况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工商字第41号:调整与安排煤油牌价
平顺县人民政府指示(54)工商字第42号:为立即制止合作社及私营棉布商借用群众购布证的指示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工商字第43号:积极组织毛猪收购保证任务完成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工商字第44号:复制成品里子布暂不折收布证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工商字第45号:为将一部购布证下放到区、乡人民政府以便及时发给群众特殊用布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工商字第46号:调整县以内之棉布地区差价
平顺县人民政府通知(54)工商字第47号:通知毛牛“等级划分标准”及价格由
平顺县人民政府紧急通知(54)工商字第49号:再行催促私营工商业换发新的营业证照,过期不换发,除一律